2018年12月

  隋开皇十一年(591),析割溧阳县之西境、丹阳县之东境新置溧水县,以加强对新得江南之地的控制。

  开皇九年正月,隋灭陈后,隋文帝诏免陈之故境10年租赋。同时,为了消除陈人复国的幻想,对原江南政权所在的旧都和有王者都邑之气的金陵城阙,采取极其野蛮的措施,下诏“平荡耕垦”,只留下石头城作为蒋州治所。在行政建置上,也刻意压制贬低,废丹阳、建兴诸郡,省京畿建康、秣陵、同夏、丹阳(一部分)、湖熟、江乘及临沂等诸侨县并入江宁一县,属蒋州。陈朝故境举事反隋者纷起,多自称大都督,大者有众数万,小者亦数千。蒋州辖域由此动荡不安,时有李棱等据钟山聚众造反,后为隋越国公、行军总管杨素率重兵镇压。据唐《元和郡县图志》卷二十八记载,隋开皇十一年,宇文述割溧阳县之西境、丹阳县之东境新置溧水县,属蒋州。县名得自境内之溧水(即濑水,或称陵水,今胥河为其一段)。推析其意,或因溧水之政区主要划自溧阳,建县之时,溧阳古县未废,与溧水新县共存,这两个县有同源共本之义,故保留“溧”字而以“水”命名,即以区别,又示不忘其本。关于建县之原因,有专家分析认为,当时溧阳县除南朝原有疆域外,又从其东南并入了永世县地,在西北并入原丹阳县部分地区,其幅员之广,远过他县,且其县治又偏于南部边境,北距蒋州州治达240余里,不仅政令宣达、驿传费时,更担心南朝豪门士族的潜在威胁,难由一县驾驭,故从加强行政管理考虑,新置溧水县是必须之举。而据《隋书》卷三十一记载,开皇十八年又并溧阳县入溧水县。此时之溧水县所辖当包括今高淳、溧水、溧阳3地。至唐武德三年(620),再次析溧水县东境置溧阳县。此后,溧水、溧阳两县的建置基本稳定下来,溧水县所辖相当于今高淳、溧水两区,直至明代弘治年间由溧水析分高淳县为止。需要说明的是,隋新置溧水县的时间,除前文介绍的《元和郡县图志》所记的隋开皇十一年外,《隋书》卷三十一云开皇九年并丹阳县置溧水县,而《万历溧水县志》则称开皇十二。

 

大事年表

隋开皇十年(590)十一月,陈之故境皆反,诏杨素讨平之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开皇十一年(591)割溧阳县之西境、丹阳县之东境新置溧水县,属蒋州,高淳地属溧水县。

开皇十二年(592)一度恢复永世县。

开皇十五年(595)二月,收天下兵器。

开皇十八年(598)正月,禁江南民间造大船。本年,并溧阳县入溧水县。

仁寿元年(601)六月,废州县学。

大业三年(607)四月,蒋州改称丹阳郡,溧水县隶属丹阳郡。

大业五年(609)正月,诏天下均田。本年,阅实户口。丹阳郡有24125户。

大业八年(612)天下大旱,百姓流亡。

大业十二年(616)七月,隋炀帝三游江都。

大业十三年(617)十一月,隋炀帝诏建丹阳宫(今南京),以备移都。本年,天下大旱,江淮数百里水绝无鱼。